拾得遗失物立案标准:拾得遗失物非法占为己有,价值在一万元以上,拒不交出的,涉嫌侵占罪,予以刑事立案。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