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葛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其中还可以参考具体情形。
【一】【首选情形】
◆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均在长葛市,在本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
◆如果乡镇机关设有婚姻登记处,也可以就近到乡镇婚姻登记处办理。
【二】【参考情形】
如果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在长葛市,另一方不在,这种情况,可以在两人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三】【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携带的基本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
(3)当事人各自的2寸近期个人免冠照各两张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婚姻登记条例》对办理离婚手续管辖地的规定】
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