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景观工程总包合同要写明以下内容:1、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和住所;2、工程项目,包括绿化景观工程的具体内容,工期,材料提供等基本事项;3、工程价款;4、付款和结算方式;5、验收标准;6、违约责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