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劳动者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公有制单位都是这样的作息制度。《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由于我国尚处于经济发展时期,国家对非公有制单位6天8小时的作息制度采取许可的态度,但是要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每周多工作的8小时,应当按照劳动者日平均工资标准的200% 计发加班工资。如果不给予劳动者计发加班工资,则是用人单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