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 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的规定。检验. 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后,你就可以领取被扣留的事故电动车。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你与对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未果,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