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之间与自身的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并且与合同无关的特定民事经济纠纷进行审查或者裁决的制度,又被称为行政司法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第九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