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对林业地按照1—3年、4—13年、14—20年、21年以上等年份进行阶梯性分段,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林木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