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关于非法私赠文物藏品罪的立案规定是,如果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可构成该罪,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