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一审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无上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民事、行政和刑事的二审判决书在送达时就生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