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B证扣分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学习。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三十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满分考试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受理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凭证。符合规定的,对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

(二)考试岗按照本规范第六条第三项规定考试科目一,按照第六条第五项规定考试科目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