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收取保证金不违法。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暂缓行政拘留后,被暂缓拘留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

《治安处罚法》第一百一十条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治安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