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制可根据不同标准作出不同的分类。① 按夫妻财产制的发生根据,可分为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② 按夫妻财产制的内容,可分为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和统一财产制。③ 按财产制所涉及的夫妻财产的范围。可分为特有财产制与共同财产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