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或者是房产证上是登记的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明确约定归一方所有的,不是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