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包括的主要内容分别有: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标的物价款;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