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

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获得其谅解,并与被害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综合被告人犯罪行为、情节,犯罪后果及悔罪表现,法院酌情予以较大幅度从轻处罚,做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决定。

法院针对特殊情节,结合现实法律背景做出有利于社会效果的判决,是司法活动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兼顾。为使法律作用的结果达到法律的预期目标,法院的执法活动逐渐向衡量社会效果倾斜。力图通过法院的审判和执法活动使法的本质特征得以体现,法的秩序、自由、正义、效益等基本价值得以实现,从而使执法的结果得到社会的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