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工商局提交申请撤销清算组备案,具体需要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备案事项申请表》。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股东会关于撤销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被撤销的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需核对与上次备案是否一致)。

5.如已在报纸上刊登清算公告,应再次登报公告该公司将继续经营并解散清算组。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