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