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偿债权债务人失踪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之后在根据债权人提供的相关证据获得法院生效判决后,可以依法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债权人可以就拍卖款项受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