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撞行人全责要赔偿对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康复治疗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