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债务包括:(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四)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