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买了房,首先您要查验预售许可证等“五证”,并且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把开发商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在合同中加以约定。同时,在验房入住前查看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1、查看交付给您的商品房和合同签订的要购买的商品房是否一致,其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2、查看所购商品房整栋楼的《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有此表方能说明该栋楼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3、和开发商共同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工作。主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第三,检查水、电、煤气/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正常使用;第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4、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按约要求维修。《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在交楼入住当中出现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一项都不能入住的。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发展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