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遗失的,双方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可以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或者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情况。如果只有一人的结婚证丢失,双方可以直接持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