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开庭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庭审准备阶段。

第二、法庭调查阶段。

第三、举证质证阶段。

第四、法庭辩论阶段。

第五、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第六、判决阶段。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