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近日,来蓉务工的胡女士来电咨询称,她系某包装公司的操作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月工资2400元。今年2月18日,她因父亲生病住院,向公司负责人请了3天事假。公司在发放2月份工资时,扣了胡女士200多元。对此,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有规定,请事假那几天没有工资。胡女士问:请事假要扣工资?我国法规是如何规定?答: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劳动者请事假期间的待遇并没有规定。因此,劳动者因为私事而请假的待遇问题,可以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内部规章制度加以规定,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我国现行劳动法规中“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由于劳动者在事假期间并未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规定因私事请假的期间不发工资,是不违反劳动法的,但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劳动者请事假而扣发其全部工资。同时,劳动者如果是在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法定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应照常发放。另外,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劳动而正常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