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规出台:网约车合法了!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化为网约车运营,8年报废年限取消,新政于11月1日起实施。具体来说,《办法》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关于网约车车辆登记性质问题。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既体现其出租汽车的性质,又反映其新兴业态的特征。二是关于网约车辆报废标准问题。建立了按里程报废标准,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关具体规定。三是关于劳动合同问题。考虑到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影响一些兼职司机从事网约车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以适应网约车专兼职从业的要求。四是关于优化许可程序问题。对平台公司经营许可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既满足了网约车本地化服务的要求,也适应了互联网跨区域服务的特点。五是关于信息安全保护问题。从多个方面规定了信息安全保护,如规定了网约车乘客对于网约车平台公司信息采集目的、方式和范围的知情权等。【意见细则】《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将出租车分为巡游出租车和预约出租车两类,首次提出将互联网专车纳入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明确了出租汽车行业定位;同时明确网约车的合法地位,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鼓励传统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明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指导意见》指出,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促进两种业态逐步融合发展。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降低过高“份子钱”等减轻驾驶员负担《指导意见》指出深化巡游出租汽车改革,新增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科学过渡。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动态调整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通过改革经营模式、降低过高的承包费标准和抵押金等,降低驾驶员负担。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拓展服务功能,加强品牌建设,主动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