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发包的前置条件有发包方必须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必须具有建设工程所在地块的立项批文。工程发包的前置条件即确认发包方主体资格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