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行业,是指在工商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而易于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

被列为特种行业的有:

一、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

二、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

三、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

四、典当业

五、拍卖业

六、信托寄卖业。

七、出入境服务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