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不可以与亲生子女结婚,养子女与亲生子女间属于拟制血亲,拟制血亲之间虽无血缘关系,但具有法律意义上的亲属关系。而法律明确规定,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里不仅仅指的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也包括拟制血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