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在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中,应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注意保险柜的安全防范,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完整。1.现金保管的工作规范(l)严格遵守库存限额的规定。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每天下班前送存银行。限额内的现金当天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2)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是指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凭据,故“白条”不能作为记账的凭据。(3)严禁私设“小金库”。“小金库”又称“钱柜”,是单位库存之外保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一般情况下与单位设置的“账外账”相关联。私设“小金库”属于侵占、截留、隐瞒国孳扣单位收入的违法行为。(4)严禁“套款私存”。(5)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额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更不得随意携款外出。(6)票币的分类保管。各单位的出纳员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分类,并按整数(即大救)和零教(即小数)分类保管。(7)出纳员下班前应将有关物品收齐放好,不得任意摆放遣漏。2.有价证券的保管有价证券是一种具有储蓄性质的、可以最终兑换成人民币的票据,它的种类较多,目前我国发行的有价证券主要有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地方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等形式。有价证券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具有与现金相同的性质和价值。有价证券的保管同现金的保管基本一样,同时要对各种有价证券的票面额和号码保守秘密。为掌握各种债券到期时间,应建立“认购有价证券登记簿”。3.空白支票及空白收据的保管支票是一种支付凭证,一旦填写有关内容并加盖与银行预留印鉴相符的图章后,即可成为直接从银行提取现金或与其他单位进行结算的凭据。所以,必须加强管理空白支票的使用,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管,以免发生非法使用和盗用、遗失等情况,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存有空白支票的企业,必须明确指定专人妥善保管。要贯彻票、印分管的原则,空白支票和印章不得由一人负责保管,这样可以明确责任,形成制约机制,防止舞弊行为。空白收据是指未填制的收据。空白收据一经填制并加盖有关印鉴,即可成为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支付的一种书面证明,直接关系到资金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因此,必须按规定加以保管和使用空白收据。空白收据一般应由主管会计保管。要建立“空白收据登记簿”,填写领用日期、单位、起讫号码,并由领用人签字。收据用完后,要及时归还、核销。使用单位不得将收据带出工作单位使用,不得转借、赠送或买卖,不得弄虚作假或开具实物与票面不相符的收据,更不能开具存根联与其他联不符的收据。作废的收据要加盖“作废”章,各联要连同存根一起保管,不得撕毁、丢失。4.印章的保管支票和印鉴章一般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专人保管,支票和印鉴章必须由两人分别保管。负责保管的人员不得将印章随意存放或带出工作单位。各种印章应与现金的保管相同,不得随意放人抽屉内保管,因为这样极易让违法违纪人员有机可乘,给国家和单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