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询证函要盖签署公章。

银行询证函主要以被审计企业名义向银行发出的,用以验证该企业的银行存款与借款、投资人出资情况以及担保、承诺、信用证、保函等其他事项等是否真实、合法、完整的询证性书面文件。

在发出银行询证函的时候,复函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在数据证明无误、数据不符及需加说明事项签署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不能以单位内部机构公章代替单位公章。

扩展资料:

银行询证函的注意事项:

1、如实填写,及时回复:

发函方应根据本单位帐簿记录如实填写,作为复函方的金融机构应根据原始记录核对,按银行询证函项目逐一填写,填写完毕后及时回复至会计师事务所,并按有关规定向发函方收取询证费用。

2、注意银行询证范围:

银行询证不仅包括某一截止时点有余额的银行,还包括存款、借款、托管证券、应付票据已结清的帐户。因为有可能存款帐户已结清,但仍有银行借款或其他负债存在;也有可能借款帐户已结清,但仍有未付利息。

3、询证程序要恰当:

注册会计师写好询证函交给被审计单位盖章后,应亲自将询证函寄出,不可将询证函交给客户,从客户取得询证函回函要评估回函的可靠性,不可粗心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