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派出所可以扣留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就是说就算是警察,如果没有按照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而查验了你的身份证,也需要受处分,协警和辅警就更没有权利了,因为他们连执法证都没有,你完全可以拒绝
其实协警和辅警的工作范围还是有规定的,照例来说他们是不能单独行动的,应该是和警察在一起执行任务,辅助协助警察工作,绝对没有独立的执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