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商标名称;
二、提供具体的产品类别或服务种类;
三、商标名称核准;
四、提供商标申请人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由工作人员出具商标申请书及代理委托书,将由商标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六、办理申请缴费;
七、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