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省生育保险规定中明确指出,男性陪护产假工资由男方单位负担,享受其正常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

2、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广东新计生条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