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担保条款在订立时:要写明确担保物信息或者担保人信息,如果是保证人担保的要确定好担保责任是属于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要写明担保的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