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拆迁租赁人收到告知书应当要求房主立即返还押金,并停止收取租金或返给先期支付的租金;同时可以要求拆迁方协助寻找相似门店继续营业,并索要在此期间停业损失费,或者自行寻找门面,要求给予一次性停业补偿和门店装修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