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生效时间既不能确定为成立之日,也不能确定为追认之日,效力待定合同是一种特定合同关系。如果权利人追认了即产生效力,不确认合同即不具效力,追认是对合同效力的确认,而合同效力应溯及于合同成立之时。

根据合同法的相应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自追认之日起生效,但效力约束约力溯及签订之日。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约束力自订立时起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