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

1972年12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在公安部原三局(治安局)技术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刑事技术专门机构,命名为公安部一二六研究所。

1984年,公安部将一二六研究所更名为公安部第二研究所。1996年1月11日,经公安部党委研究决定,并报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以公安部第二研究所为基础正式成立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扩展资料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1、承办中央国家机关、公安部交办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物证鉴定及其现场勘查工作;

2、承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提交的刑事案件的物证鉴定及复核,以及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授权,受理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物证鉴定及复核工作;

3、负责制定与物证鉴定相关的条例和规章制度;承担物证鉴定人员培训工作;公安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