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瑕疵担保是指移转财产权利交会对方的债务人,未依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将应移转的财产上的权利完全转移给对方(即转移的权利有瑕疵)所应承担的责任。其特征表现为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法定责任,也是就权利之瑕疵应负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 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免除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