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离婚时享有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权益,也有特殊性规定。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财产权,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离婚时女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男方有过错的,女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