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原则有:

(一)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依法进行。

(二)公正公开原则。公正原则要求行政处罚必须公平、公正,没有偏私,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要同时发挥其强制制裁与促进认识转变的作用,使被处罚者不再危害社会和自觉守法,防止将行政处罚变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简单机械的报复。

(四)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时要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权,作为参与权的具体表现就是他的程序性权利。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