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程序是:
一、双方签署一份房产赠与确认协议书,约定将该房产赠与子女。
二、父母和子女一起到房管局签订关于房产赠与的书面合同。
三、子女即被赠与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确认协议书,去缴纳契税,领取契证。
四、办理公证。
五、产权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