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包括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手续如下:一、司法鉴定手续:1、受理方查验司法鉴定委托书,审查委托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听取委托方与鉴定相关的案情介绍和鉴定的具体要求;3、双方共同审查、核对鉴定材料;4、根据鉴定材料的状况共同商定鉴定要求。二、工伤鉴定手续: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一次性提交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