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一般分为三类:1、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2、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3、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小产权房的土地不是经过合法出让、建筑未经建筑规划,房子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对于银行来说,一般不接受产证不全、土地为划拨性质的不动产抵押,因为这样的房子房屋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随时可能带来纠纷,所以一般小产权房不能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