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间未届满时,是可以按照承包期限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而且对其承包土地产生的收益也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