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可以分为三类:

1、证券经济活动中介类业务,这是传统的通道服务性质的业务,如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经纪、并购、投资研究咨询和财务顾问等;

2、用自己的资本金或以自身为主体借来资金后进行的证券相关投资活动,如自营证券投资、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等;

3、以自身的专业机构优势接受客户委托,帮助客户进行证券相关投资,如资产管理等。

投资银行的实质:

投资银行是直接金融市场中的代表性金融机构,在资本市场上从事与股票债券等证券经济相关联的一切金融服务活动,如证券发行、承销、交易及相关的金融创新和开发等活动,为长期资金盈余者和赤字者双方或者投融资双方提供金融服务。

从实质上来看,投资银行的功能类似于中介机构,以收取服务费为主要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