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有期限,为三年。人身损害属于民法上的一般侵权,对于一般侵权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诉讼时效为三年,特殊情况向法院申请需要延长的,诉讼时效可以延长至二十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