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广州为2100元/月,深圳为22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为20.3元;二类地区17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为16.4元;三类地区15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为15.3元;四类地区14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为14元。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8]187号)一、广州、深圳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二、珠海、佛山、东莞、中山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三、汕头、惠州、江门、肇庆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3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四、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