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婚证不可以用户口本复印件,需要携带原件。办理结婚证所需要携带的证明有以下这些: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对于无法出示户口本原件的属于集体户口的,只要在户口本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即可,否则只能凭居民户口簿原件以及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去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