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适用一般程序需要的时间有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三个月。并且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因特殊情况需要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