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东西可以报警,警察会根据相关证据帮助查找。因为有拾遗者的联系方式,可以让警察帮忙联系,以及调取遗失物品附近的监控。一般来说,查找有两个方向:

一是查失源,围绕丢失时的客观环境条件进行侦查,例如查监控,走访目击人等。

二是查销赃渠道,有些东西丢了以后可以通过对销赃渠道的调查发现物品的去向。

《物权法》第l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物权法》第lll条则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任何人捡到遗失物以后,应该找寻失主或上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同时要妥善保管遗失物,而不能据为己有。

扩展资料

只要是遗失物品不论价值大小都可以报警,因为各地的警务站都设有失物招领处,如果价值达到立案标准的应该可以立案,需要提交书面立案材料,要注意使用标准格式,写明自己的身份、联系方式、物品丢失的具体情况等。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